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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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终止,孰是孰非?

[发布时间::2017-5-22 10:15:45]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苏高院)对昆山睿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睿基公司)与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博公司)因未按时缴纳年费而导致专利权被终止的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作出判决,判令中信博公司承担向睿基公司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赔偿睿基公司50万元。

 

  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专利申请权属或专利权属纠纷案件。此类案件中,在法院判决之后专利权属变更完成之前,专利权人应承担何种义务,引起了广泛关注。对此,专家表示,专利权的行使及专利权人承担义务的主体都应当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和公告载明的权利人,权利人应对专利权按照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妥善维护,由于其故意或过失给专利权造成的损害,应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专利权属引纠纷

 

  据悉,201282日,睿基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名称为太阳双轴跟踪支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