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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调整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补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7-7-14 9:22:05]
    7月11日,记者从省知识产权局了解到,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发明专利拥有量稳步增长,切实提高发明专利质量,新修订的《辽宁省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本月正式实施。我省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在我省辖区内有经常居所的个人,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均可申请补助。

  “此次补助政策修订,中小微企业和知识产权‘贯标’企业将有较大受益。”省知识产权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办法》重点支持“零”专利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专利申请,获得首件授权发明专利的单位可获补助2500元。据了解,一般企业首次申请发明专利需要委托中介代理,费用在3000元到5000元,这一政策将帮助那些没有发明专利的中小微企业申请专利降低成本,让企业尝到甜头,进一步加大相关投入。

  新修订《办法》的另一特点是由重“量”转向重“质”,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通过PCT途径向国外申请专利,规定通过PCT途径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进入国家阶段的每件补助5000元;鼓励企业长期维持专利权,企业对发明专利维持到第七年的年费,每件补助1000元,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万元,也就是最多补助10件专利。如企业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即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补助限额将提升至每年不超过5万元,也就是最多可补助50件专利。

  对此,省知识产权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维持发明专利权有效的年费一般为2000元,目前国家对发明专利前6年年费给予85%的减免,6年之后没有减免政策。我省新修订的《办法》对企业维持发明专利第七年年费给予补助,将有助于降低企业维持高质量专利的成本,减少企业因费用不足放弃专利权。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人须在获得中国专利授权或国外专利审查机构受理后的6个月内进行提交补助申请,超过6个月将不再受理。申请人可登录省知识产权局网上办事栏目进行电子申请,同时向省知识产权局提交纸质材料,也可选择直接到沈阳代办处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来源:辽宁日报   作者: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