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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马铃薯月饼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无效决定书(全文)

[发布时间:2018-9-25 17:19:01 分类:专利申请]



中秋佳节,月饼成为应景美食。本文分享名称为“一种马铃薯月饼及其制备方法”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祝知识产权圈的朋友们,中秋快乐!本专利最早被驳回理由是:权利要求1-10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引用对比文件之一为由作者君之在下厨房网站,于2011年06月09日公开的“广式五仁月饼”文章。


涉案专利:


201510102693.X、名称为“一种马铃薯月饼及其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


案由:


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03月09日,公开日为2015年06月03日,申请人为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6年04月26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0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6年04月26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决定要点:


在判断一项权利要求是否具备创造性时,首先要将该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中最接近的技术方案进行对比分析,确定二者之间的区别技术特征,随后判断现有技术是否给出将这些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如果现有技术存在这种启示,则该方案不具备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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