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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动漫时代须版权先行

[发布时间::2017-3-24 21:19:49]

  “保护动漫版权,激发原创活力。”近日,在2017中国版权服务年会上,由漫画家方成、李滨声、庞邦本等28位个人以及中国出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等60多家单位成立的动漫版权联盟,向全国动漫从业者和广大读者发出倡议。


  近年来,随着动漫内容和技术的创新、动漫与其他产业的广泛融合,网络漫画、动画电影、动漫游戏方兴未艾,我国动漫产业实现了20%以上的增长。在“原动力”中国原创动漫出版扶持计划等相关政策扶持下,原创动漫市场也涌现了《熊出没》《喜羊羊与灰太狼》《秦时明月》等一批深受市场认可的作品。与此同时,侵权盗版依然是产业发展面临的严峻问题。


  今年1月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电影产业研究所发布了《中国网络漫画出版发展报告》。报告显示,通过大数据搜索引擎查阅目前主要的漫画网站,侵权盗版情况依然严重,不仅损害了动漫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制约了动漫产业的原创活力,不利于动漫产业的健康发展。


  “动漫创作者与出版单位、网络平台只有深入了解、熟练运用版权知识,平等相待,和平共处,才能在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得以生存和发展。”漫画家、中国美协漫画艺委会秘书长王立军多年从事动漫工作,每年都会有很多漫画家向他咨询出版、展览、数字授权等方面的版权问题。他发现,网络时代革新了动漫创作的形式和内容,也为版权保护带来了不少新的课题。唯一不变的是,要发展原创动漫,终究离不开版权保护。

 


  动漫发展新趋势 数字大动漫跨界融合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划发展司司长朱伟峰认为,随着动漫产业从传统的动画、漫画向电影、游戏、玩具等周边产品不断延伸,动漫形象和旅游业、餐饮业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国产动漫产业正全面步入以互联网为核心,跨形态、跨媒介、跨行业融合发展的大动漫时代。


  网络时代给动漫产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王立军介绍,作为动漫创作者,以前创作完动漫作品,唯一途径就是报刊发表,现在会有60%的作者首选网络连载。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电影产业研究所副所长牛兴侦认为,网络改变了传统漫画的创作形式和审美取向,内容题材更为丰富,不再以儿童和青少年受众为主,而是走向全年龄化,涌现出恐怖、职场等诸多小众题材。网络漫画平台目前已形成了有妖气、腾讯动漫、快看漫画三足鼎立的局面,有妖气和腾讯动漫各有作品2万多部,快看动漫虽然只有700多部作品,但用户黏性强,各有优势。


  数字动漫让动漫跨形态、跨媒介、跨行业融合成为可能,也使得IP运营大行其道。以推出了“喜羊羊”“铠甲勇士”“十万个冷笑话”等多个动漫品牌的奥飞娱乐为例,奥飞娱乐2015年收购有妖气网络漫画平台后,开始了泛娱乐布局,从动漫、玩具向游戏、影视等多领域扩展。其战略管理与并购投资部总监郭静斗介绍,奥飞娱乐的战略简单清晰,其核心就是IP,在大量动漫版权基础上开发玩具、电影、游戏以及VR产品等多门类产品。


  中国版权服务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 “十二五”期间,动漫涉及的美术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以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等进行著作权质权登记的数量逐年上升,可以看出动漫作品著作权质权资产越来越被资本市场所接受。这有助于拓宽动漫著作权人的融资渠道,增加著作权人的资产总量,促进动漫产业更快发展。


  版权保护新问题 平台与作者需要共赢


  动漫产业的侵权盗版并不是新问题。在传统动漫创作和出版领域,未经著作权人或者出版单位许可,复制、发行、销售、改编、超范围超期限使用动漫作品等行为并不少见。随着数字动漫的发展,小到微信、微博随意上传未经作者授权的动漫作品,大到未经作者允许,出版图书、网络连载、影视作品改编选用等现象更是多见。


  多位从业者认为,与一般作品的创作方式相比,目前动漫行业在合作创作、职务作品中遇到的版权问题更为集中。王立军介绍,动漫作品因为篇幅大,连载频率高,从脚本、原画到上色环节多、工作量大,所以,一般是以工作室性质合作完成。一部作品至少会有一个主笔和多个助手,作品的版权一般约定归属工作室。目前,动漫工作室经常会出现培养多年的主笔或助手离职,从而引发动漫作品版权归属、收益分配方面的纠纷。天津神界漫画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维东对此深有感触;“动漫企业的作品往往是个人作者参与创作的。一旦职务作品和个人作品没有区分,权属没有约定清楚,就容易在后期的开发使用中引起争议。”王立军认为,动漫工作室、动漫企业应该和影视演艺公司类似,一个刚入行的演员离不开公司的培养、包装和宣传,但公司也要对艺员的待遇和合作形式,根据能力业绩、知名度等进行及时调整,否则产生矛盾就会影响作品的创作和后期延续性。


  网络动漫平台的发展也给动漫产业的版权保护带来了极大影响。陈维东介绍,互联网平台借助于资本和平台的垄断性,往往不会像传统出版社那样主动尊重作者的版权,而对于个人创作者来说,与平台相比谈判地位悬殊,要么没有版权保护意识,要么没有谈判能力,往往容易沦为内容平台的代工。作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优秀作品越来越少,归根结底损害的还是行业利益。


  此前漫画家夏达与其作品运营方“夏天岛”之间的版权纠葛就是实例。“行业长远的发展一定要有所有参与方都可以接受的游戏规则和利益分配格局。”牛兴侦认为,动漫产业应构建良性的生态体系,让平台、作者各方实现共赢。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当个人难以通过自身力量维护权益时,可借助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这类版权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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