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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战略实施9周年】科学管理:领异标新二月花

[发布时间:2017-06-08 17:06:41]

流年似水,转眼间,《国家知识产权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已经9年。

9年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不断深入,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不断增强;9年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日新月异——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进入关键阶段,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这一切,都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着力提高管理效能

2016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特别是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2016年以来,我国不断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国务院批复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14个部委联合印发中新广州知识城综合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上海、江苏、广东、陕西等地对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作出安排;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专利代理机构设立门槛,取消省级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审批初审事项,在陕西、河南、湖北等10个省开展专利代理行业改革试点;开通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服务平台和手机客户端,上线中国专利受理及初步审查系统、专利费减备案系统;配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制定出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清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废止或宣布失效214件。

与此同时,为推动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工作,2015年,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企业是知识产权工作的主体,但我国部分企业目前还存在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不高,知识产权能力不能适应创新发展需要等种种问题,因此,对企业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下称《规范》)工作(简称贯标)给予指导十分必要。”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规范》自2013年3月1日实施以来,得到很多企业的积极响应,截至2016年年底,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达到1.8万家,涌现出一大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知识产权就是企业创新发展的利器。”上海大唐移动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公司高层领导下,知识产权部门统一管理公司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公司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与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流程的制定并监督其落实、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创造与保护及知识产权资产运营工作、落实知识产权预警工作、负责协调处理重大知识产权纠纷、负责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流程的培训、宣传、普及工作等。

该负责人感慨地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我们一贯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但基于知识产权管理综合性强、复杂性高的工作特点,我们在设立主管部门的同时,还另创设了知识产权工作小组。该小组由经营管理部总经理领导,小组成员横跨经营管理部、研发部、产品管理部、财务部、政府项目事务部等部门,通过定期工作接头会和不定期项目讨论会的形式,快速有效及时地对知识产权事务作出部署和响应。可以说,规章制度是战略目标得以实现的保障,我们公司建立了‘战略—制度—指导实施文件’的一整套制度,并不断通过对规章制度的修缮调整,保障管理制度的实用有效。”

深化改革增添活力

早在2008年10月,为了更好地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我国建立了名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协调机制,由中央政府所属的28个部门或单位组成,国家知识产权局为牵头单位,全国各省区市也普遍建立起知识产权协调工作机制。

“在知识产权管理职能相对分散的情况下,知识产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起到了统合资源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的作用,各领域、各地区、各行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得到全面加强。然而,在我国知识产权大国地位日益巩固的同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有了新的要求,这就需要知识产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发挥作用,形成合力,提高整体效率。”业内专家表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背景下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对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保障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性意义。

相关报告显示,在世界范围内,实行知识产权集中统一管理模式,既有“三合一”模式,即集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为一体的集中统一管理模式;也有“二合一”模式,即专利权和商标权相对集中的管理模式。目前,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188个成员国中,有181个国家实行综合管理体制,其中采取“三合一”模式的国家近40%,采取“二合一”模式的国家占55%。在知识产权大国中,英国、美国、法国、日本、韩国等均实行集中统一或相对集中管理。

2014年下半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先后试水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实现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一个窗口服务、一支队伍执法”。2015年8月,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也设立“三合一”知识产权局,对区内专利、商标、版权进行统一行政管理与执法。可以说,这些地方的改革创新探索,实现了节约行政资源、提高执法效率的目标,有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有序的市场环境,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对于全国其他地区有重要借鉴意义。

借鉴上海、福建等地的改革经验,浙江首个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平台日前在未来科技城正式挂牌成立。据介绍,该平台设有综合服务大厅、专利工作指导站、品牌指导站以及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等,一方面积极探索“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四位一体的行政管理方式,全方位帮助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另一方面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各环节,将要素进行重新架构,实施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目的是为招商引资奠定基础,为国内外高精尖企业吃下一粒定心丸,并帮助已落户企业坚定信心,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我们将通过平台的运行,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和工作联动,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机制,加强对人才企业的培训指导工作,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仲裁调解、社会监督’四轮驱动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快保护格局。”未来科技城有关负责人表示。

“我们可以看到,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为创新主体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增添了创新活力,插上了腾飞的羽翼。”业内专家表示,我国应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综合管理改革,筑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体制机制根基,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谱写新的篇章。  

上海浦东新区 率先探索 “合”出精彩

2014年11月,集专利、商标、版权行政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能于一身、全国首家单独设立的“三合一”知识产权局在上海浦东新区成立,并于2015年1月1日正式运行。此项改革,是上海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又一先行先试之举。

上海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集专利、商标、版权管理职能于一身,两年多来,企业从改革中得到实惠,政府职能履行也更加顺畅。知识产权发展环境的改善,助力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工作量质齐升。

上海云山路1080弄1号楼,是上海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公共事务一站式办理窗口所在地。“以前办理专利资助、咨询商标申请等事项,至少要跑两三个地方,每个部门的要求和流程还不同,现在只需到一个窗口就解决所有问题,省时、省力。”上海某企业负责人说。

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秘书长、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吕国强表示,浦东知识产权“三合一”改革不是简单的归并整合,而是对涉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各个环节的全部要素进行重新架构,构建起“监管和执法统一、保护和促进统一、交易和运用统一”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做到“一个部门管理、一个窗口服务、一支队伍办案”。

原来由3个部门承担的职责,现在由1个部门来担,上海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也曾感到“压力山大”。首要工作是梳理权责,最终明确了9个责任事项,75个权力事项。此前,这些事项分散在多个部门,存在不少交叉和重复。统一管理后,就可按照统一标准综合平衡,大大提升了管理效能。

在服务和政策的双重推动下,上海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创造数量和质量快速提升。与此同时,在执法领域,上海浦东新区目前已初步形成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框架及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平台,并支持以人民调解为主导,鼓励商事调解和行业调解等多种形式参与,实现政府部门行政调解、人民法院司法调解以及人民调解为主导的第三方调解组成的“三调联动”机制。2016年全年,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57件,其中展会知识产权纠纷32件。

上海浦东知识产权“三合一”改革,还极大促进了国际投资者、企业界和各国政府部门对上海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水平的信任。一批国内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社团组织以及各类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向浦东集聚,为上海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基础保障。

改革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吕国强表示,知识产权“三合一”改革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2017年,上海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综合管理改革还将不断走向深入,释放出更多制度红利。上海也将以建设国家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为契机,不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提供有益经验。  

苏州市 勇于实践 成效显著

苏州市于2008年设置了独立的知识产权部门,实现了专利与版权“二合一”管理。“率先在国内大中城市中实现专利、版权‘二合一’统一管理,为创业创新增添了强劲的动力和活力。”言及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苏州市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9年来,苏州市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持续探索,不断深化,走出了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特色之路,也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

“由上而下、由点及面、稳步推进、持续深化”是苏州市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探索出的经验。2010年初,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苏州市知识产权局“三定”方案,再次明确了苏州市知识产权局为苏州市政府工作部门,实行专利、版权统一管理。2015年3月,苏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意见》,提出要在条件成熟的地方探索推进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综合执法模式。随即,苏州市开始推动在所辖常熟市、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称苏州高新区)开展“三合一”管理改革试点。2015年11月,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印发《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拉开了苏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三合一”管理改革试点的序幕。

“知识产权改革理顺了管理体制机制,打通了知识产权工作全链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正是秉持了这样的指导思想,苏州市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筑牢了工作基础,与各项工作深度融合,蓬勃开展。几年来,深化改革带来了新跨越——苏州市下辖3个县级市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太仓市列入国家强县工程;苏州市及下辖2个县级市成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

此外,近年来,苏州市专利、版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全链条工作步调协调、运转高效,助力创业创新活力倍增,成绩引人瞩目。 

福建自贸区 深化改革 活力倍增

2015年8月,福建自贸试验区设立集专利、商标、版权管理“三合一”知识产权局,在福建省率先成为集专利、商标、版权为一身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部门,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为区内企业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服务。

在国家、福建省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以及省直有关部门和福建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目前,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在管委会内设立了“三合一”知识产权局,福州片区在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加挂知识产权局,平潭片区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商标、版权的综合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

福建省积极探索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新路径,除了创新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在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体系构建方面也取得新进展。为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之前,福建省知识产权局牵头与工商、版权及海关等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建立福建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海关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就部门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享执法信息、建立案件会商制度及执法协作等达成协作意见,提高福建省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海关保护的协调性和便捷性。

同时,福建还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平潭片区设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组织专利代理机构、维权援助中心以及专利运营单位进驻工作站,为片区内企业开展专利申请、专利运营以及维权援助等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并安排人员到平潭片区挂职、到厦门片区协助开展工作。

目前,福建省正加大力度推动厦门开展两岸知识产权经济发展试点,努力加快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知识产权快速确权、维权中心等工作。厦门市知识产权局也正在按照厦门市政府印发的试点工作方案推进两岸知识产权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专家分赴上海、天津、福建、广东等四个自贸试验区开展调研,对福建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开展表示肯定,认为福建和上海在完善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体制机制方面,工作力度走在全国各自贸试验区的前列。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国际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运行体系势在必行。福建自贸试验区不仅要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综合行政管理机制,建立多元化的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建立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制,还要建立完善的自贸区知识产权政策,建立顺畅的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机制。

据了解,国际上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总体以集中管理模式为主,而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专利、商标、版权采取的是分散的管理和执法模式。福建省参照上海自贸试验区做法,结合福建省实际,探索实践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机制,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先行先试举措。

创新主体 强化管理 推动创新

作为创新主体,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同样带来了崭新的变化。

一件擦玻璃装置外观设计专利获得中国专利外观设计金奖;作为牵头单位承担江苏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近年来,江苏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沃斯)的知识产权工作如火如荼,成绩颇丰。这与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与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密不可分。

“科沃斯设有独立的知识产权部门,专人负责知识产权事务。并在企业内部建立了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形成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公司从资金投入及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和优先支持。”科沃斯知识产权副总监朱瑾介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随着公司各阶段不同的工作需求,科沃斯基于多年所积累的工作经验优势,在公司内部动态性地新增和补充了知识产权规章制度和作业文件,从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不同方面确立行为规范准则,构筑形成了较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

同时,科沃斯建立了结构化的技术研发流程,其中依次包括:技术规划、技术预研、技术评估及技术开发。“在整个技术开发的流程中,科沃斯十分重视各阶段创新成果的法律保护。”朱瑾介绍,研发人员在产品开发初期所迸发的智力成果,经由知识产权部专利检索并评估其具备专利性之后,将会对该智力成果给予及时保护。而随着技术方案在后续技术研发过程中被进一步地优化和改进,最终的优化方案如何保护将由知识产权部和专利代理机构一同评估和确认。

“我们不断对日益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行优化,以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保障技术持续创新,为公司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的规范有效运行和所达到的顺畅的运转效果提供了工作依据和技术保障。”朱瑾告诉记者。 (转自:知识产权报)